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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永征《新闻传播法教程》学习指南

◇ 教材介绍

《21世纪新闻传播学系列教材·基础课程系列:新闻传播法教程(第4版)》将我国宪法、民商法、行政法等各法律部门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和政策加以集纳并予以体系化,论证了中国特色的“公民有自由、媒体归国家”的新闻体制以及新闻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并涉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信息公开和特殊信息发布以及新闻与司法、“新闻侵权”、新闻行业管理、著作权、新闻产业和涉外新闻活动等诸多方面。引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以及国际公约、条约等共约300件。

本书自第一版问世以来,即成为新闻传播法教学的权威教材。新版增补了自2010年第三版出版至2013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我国法制建设发展涉及新闻传播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一系列文化政策并制定、修改了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媒介主管部门也因应形势,制定了一些专业规范。第二,我国互联网发展迅速,大大扩展了公民表达自由的空间,极大影响了新闻传播的格局,也在行政管理、人格权和版权保护等各方面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有关国家机关出台了各种规则。第三,一些新的专门法也将对新闻传播产生影响,重要的有2010年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等。同时增录了一批近年发生的有影响的诉讼和行政案例。

本书既适合作为高等学校新闻传播专业和培训新闻从业人员的教材,也可以为在岗的新闻工作者、新闻行业管理者和媒介法研究者提供参考。


◇ 作者简介

魏永征,男,香港树仁大学教授,上海复旦大学客座教授,中国传媒大学特聘博士生导师,汕头大学硕士生导师。主要著作:《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新闻传播法教程》。

个人经历 

魏永征教授他长期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从事信息和新闻传播的研究工作,但是几乎从未脱离媒体,在一个人只许有一份工作时,他就在《民主与法制》杂志当了6-7年兼职的专栏主编,接着参与创办《消费报》做编委,后来又担任《新闻记者》杂志常务副主编、主编达11年。在此期间,还参与或承担《新闻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中国报业集团化研究》《上海新闻改革15年》《西方媒介管理与自律》等多个项目的研究。他学的是新闻专业,但却踏入法律殿堂并且乐而忘返。自从80年代中参加中国新闻法的起草工作以来一发而不可收。除早年为《民主与法制》编写过几本普法读物外,他的主要学术结晶是媒介法:《被告席上的记者――新闻侵权论》(1994)、《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1999)、《新闻传播法教程》(2002,2006)、《新闻法新论》(2002)、《影视法导论》(主编,2005)、《大众传播法学》(主编,2007)等。其中《教程》在2006年被教育部评定为115国家级规划教材,次年又被评为其中的精品教材。

他的作品都发表于印刷媒介,但他又是同龄学者中最早“触网”者之一,他在1998年开通的个人学术主页“老魏说法”是大家熟知的。 现在在blogbus和人民网强国博客上都设有自己的个人博客。

受香港著名爱国人士胡鸿烈、钟期荣之邀,到他们创办的树仁学院新闻与传播系讲授媒介法和新闻伦理。不久又受中国传媒大学聘请,担任该校媒介法和政策研究中心顾问和传播学媒介法研究方向的博士生指导教授。

主要作品 

新闻传播法教程《被告席上的记者―― 新闻侵权论》(1994)

《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1999) 《向媒体讨说法》(2001-4)

《新闻传播法教程》(2002,2006),115国家级规划精品教材 魏永征作品

《新闻法新论》(2002)

《影视法导论》(主编,2005) 

《大众传播法学》(主编,2007)等

外界评价

其主笔的《老魏说法》曾经影响深远,侧重于平面媒体新闻侵权的研究,素有“两栖学者”之称。

研究旨趣

媒体法,新闻伦理

 

◇ 指定院校
 
◇ 配套教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