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10月25日、26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五)参加2007年资格考试单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本科目可以免试。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上预报名的时间是7月27日至8月31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网站(www.chinasarft.gov.cn)
中央电视台网站(www.cctv.com)
中央国际广播电台(www.cri.com.cn)
国家广电人才网 (www. rfthr.com)
(二)现场报名时间与地点。
考生网上预报名后,由本人在9月15日至9月24日(上午8:00—下午18:00,周六、日不休息)到郑州广播电视学校(郑州市文化路79号)进行现场报名确认、交费。
(三)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即编辑记者180元/人;播音员主持人220元/人。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可在预报名网站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也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应届毕业生可凭学生证报名)。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07年资格考试成绩单(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打印)。
现场报名时,当场摄取报名人员证件照片。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二)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业务。
(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3、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报名参加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200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咨询电话:0371-65889619 65889025
河南省广播电视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