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告
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2009年10月17日、1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的时间是7月5日至8月5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www.chinasarft.gov.cn)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www.cnr.cn或www.cnradio.com)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www.cri.com.cn)
中央电视台(www.cctv.com)
国家广电人才网(www.rfthr.com)
(二)北京地区的现场报名时间是8月10日至8月31日(上午9点至下午4点,周六日不休息)。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时间内到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报名点:北京市广播影视作品审查中心(北京市崇文区安乐林路18号)现场确认;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上述报名点现场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可在预报名网站报名后,下载打印报名表,在报名时提交审验;也可直接在报名点领取报名表,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08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报名时,报考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每人交纳考试费200元;报考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每人交纳考试费300元。
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准考证打印方式: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考生自行到预报名网站上打印。
四、考试科目
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二)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业务。
(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3.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报名参加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友情提示:1、现场报名时,请认真审查报名表各栏目填写内容,仔细核对身份信息,避免领取考试合格证时出现信息错误。
2、现场采集照片背景为蓝色,请考生来现场报名时注意当天着装颜色,避免上装与背景布颜色接近。
预报名咨询电话:010-87254792
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10-87254938
或登录“北京影视艺术信息网”http://www.mdbftva.org.cn/ 查询
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