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四川考区公告
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将于10月17、18日举行,考试面向广电系统,其他人员可自愿参加。举行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是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的相关规定,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的重要内容。今后,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通过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考试合格证,并通过所在单位向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才能从事采访编辑和播音主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报名工作,进一步宣传好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方式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二)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可以于7月5日至8月5日期间登录以下网站进行预报名(考生姓名处不得添加除汉字以外的诸如空格等其它字符):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www.chinasarft.gov.cn)
(三)现场报名时间是8月8日至8月1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30,双休日照常报名)。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及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成都市新华大道玉沙路163号省级机关电大电教中心8楼(省级机关党校院内,公交车3、5、7、37、61、80、101、106路可到达)现场报名确认。
咨询电话:028-86526335、86526015、86526684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已网上预报名人员需在预报名网站打印报名表,在报名点提交审验;未网上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点补报,打印报名表,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2008年资格考试成绩单(成绩单由考生在网上打印)。
报名人员报名时,现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由省考办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共科目:综合知识;
(二)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业务;
(三)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1.广播电视基础知识,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3.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考试收费标准
报名考试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并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六、复习、备考
报名参加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200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四川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