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定于10月23日、24日举行,现将上海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确认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为7月12日至8月12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www.chinasarft.gov.cn);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www.cnr.cn或www.cnradio.com);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www.cri.com.cn);
中央电视台(www.cctv.com);
国家广电人才网(www.rfthr.com)。
(二)现场确认报名。上海考区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0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不含双休日)。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静安区巨鹿路709号(近襄阳北路口)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为无效报名)。
(三)联系电话:54034396,54035290-168;联系人:崔老师。
三、报名材料
(一)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此表可在预报名网站报名后直接下载、打印),并在报名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携带2009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一)公共科目:
1.综合知识;
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五、考试费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沪财预〔2005〕66号、沪价费〔2005〕46号)规定,考试收费如下:
(一)新闻采编人员:每科55元,三科165元,报名费20元(含拍摄数码照片),合计185元。
(二)播音员主持人:笔试每科55元,报名费20元(含拍摄数码照片);业务(口试)考试每人130元,合计315元。
六、其它
(一)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依据广电总局制定的《2010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
(二)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也可用汉字答卷,但一张答卷只能使用一种语言文字。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