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80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27日9:00-3月23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陆“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陆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2年3月23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在2012年4月1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考试局。
5月26日 9:00—11:30 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广告师)
14:00—16:30 广告专业实务(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5月27日 9:00—12:00 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师4个专业类别)
(一)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为非滚动考试。报考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的人员均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考试,方可取得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
(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助理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和《广告专业实务》(主观题)2个科目;广告师设《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客观题)、《广告专业实务》(客观题)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其中,《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专业案例分析》2个科目均分“广告策划”、“广告文案”、“广告设计”和“影视广告”4个专业类别。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
应考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广告设计专业)时,考生还须携带绘图用12色以上彩色铅笔、彩色水笔、自动铅笔或1B铅笔、橡皮、削笔刀,确保用具能够完成考试,不得使用油性笔、荧光笔及各种装饰用笔。
(四)《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开卷考试,考生可携带3本以下正规出版物作为参考资料。开考前监考人员须对考生所携带的参考书和考试用具进行检查。
(五)助理广告师《广告专业实务》和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3个科目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六)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一)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考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场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四)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五)收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936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各市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人才交流协会订购或用其它方式订购。
2012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广告师考试:
1.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5.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广告师考试:
1.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广告工作年限证明。
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证明。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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