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11日至9月7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上海考区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8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不含双休日)。已网上报名的人员须本人在上述期间内,到静安区巨鹿路709号(近襄阳北路口)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为无效报名)。
(三)联系电话:54034396,54035290-168;联系人:崔老师。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2012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携带2011年资格考试成绩单。
现场确认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凭自己打印的准考证到报名点换取正式的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广播电视新闻采编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沪财预〔2005〕66号、沪价费〔2005〕46号)规定,考试收费如下:
(一)新闻采编人员:每科55元,三科165元,报名费20元(含拍摄数码照片),合计185元。
(二)播音员主持人:笔试每科55元,报名费20元(含拍摄数码照片);业务(口试)考试每人130元,合计3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