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助理广告师和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函
中国广告协会:
《关于请确定2012年度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的函》(中广协函〔2012〕6号)收悉。根据考试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经研究,同意你会提出的按照试卷满分的60%确定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各科目、各类别合格标准的建议。现就合格标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合格标准。助理广告师各科目、广告师“广告专业综合能力与法律法规”科目和“广告专业实务”科目4个类别均为78分(试卷满分均为130分);广告师“广告专业案例分析”科目4个类别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你会依据本函确定的合格标准,通知各地区广告专业职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机构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考试人员成绩,确认无误后,将各地区合格人员数据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相应级别职业水平证书的依据。
三、为不断提高考试命题水平,改进和完善职业水平评价标准,请你会抓紧对两个级别各科目的考试试题及相关情况做进一步分析和研究,为下年度考试的命题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为便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们(含福建省公务员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下同)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管理,请你会及时将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与证书登记情况送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网在线订购2013年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