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2012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2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二、2011年单科合格,且2012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2011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2012年考试总分。参加编辑记者资格考试总分达到160分的为考试合格;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考生可通过国家广电总局网站查询、打印本人成绩通知单,网址:www.chinasarft.gov.cn
2012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将获得资格考试合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印制,各省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资格考试办公室颁发。
另据国家广电总局人事司通知:2013年1月18日至2月7日,为各省级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受理应考人员成绩核查书面申请的时间。各省级广播电视资格考试办公室将需要核查和答复的问题,汇总上报到总局资格考试办公室,总局资格考试办公室统一回复各省级资格考试办公室,各省级资格考试办公室据此答复个人。
鉴于国家广电总局上述要求,为做好考生核查考试成绩工作,省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提出如下要求:
1、凡是要核查考试成绩的考生,必须填写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制作的《广播电视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单》(详见附件),填表时要填写个人联系电话,以便回复核查结果。
2、核查成绩考生的《广播电视资格考试成绩核查申请单》,必须在2月2日17:00时前报至省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以便省局及时汇总上报国家广电总局,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王继英电话:
024-23187614传真024-23187658邮箱网址:lngdrsc@126.com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