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省2011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报考条件中的“广告专业”界定的建议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广告协会:
根据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16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指导广告协会做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工作的通知》(办字〔20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国家将于2013年5月25日、26日举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其报名条件涉及到对“广告专业”的界定问题。
广告专业跨学科性较强,近年发展迅猛,一级学科归属一直不甚明晰,普遍设置于我国高校的新闻类学院、经济类学院以及艺术类学院,广告学专业毕业生普遍持有的是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学历或学位证书。基于这些特殊性,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专家经讨论一致建议:将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下的所有专业均认定为具备广告学专业资格。
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
2013年1月22日
注:湖南大学系国家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湖南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艺术学院系湖南大学组成单位之一,是中国广告协会认可的湖南唯一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