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3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于10月26日、27日举行。届时,辽宁地区考生在沈阳市考试。现将有关辽宁地区考生报名、考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时间是8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在上述期间内登录以下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国家广电人才网( www.rfthr.com )
(二)现场确认时间是9月1日至9月15 日。
为方便基层工作,减轻考生负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将在省内设置流动报名点。已经网上报名人员,本人须在上述期间内,按照规定时间到下列任一流动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各流动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安排如下:(暂空,待近期通知)
三、现场确认报名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 2013 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报名时提交审验)。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
(三)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A4 纸)。
(四)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 2012年资格考试成绩单(可在网上下载打印)。
现场报名时,当即摄取本人证件照片。
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批。
四、发放准考证
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批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发给准考证。沈阳市和平、沈河、铁西、皇姑、于洪、沈北新区、浑南新区(含苏家屯区、东陵区)的考生,请记住自己现场确认报名序号,于2013年10月9、10、11日(上午08:50-11:30;下午13:30-16:30),持本人身份证到辽宁广播电视台东门领取准考证;其它地区考生,用挂号信邮寄准考证(现场报名时,需个人填写一个有详细通信地址、收信人姓名及邮政编码的标准信封)。到10月20日,考生若没收到准考证,请拨打电话024—23187614,与省广播电影电视局资格考试办公室联系领取准考证事宜。
五、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
1. 综合知识;
2. 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 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六、复习范围
七、试卷答题要求
试卷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印制。少数民族考生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言文字答卷,但当年所考各科目答卷(含口试),只能选择使用一种语言文字答卷。
八、考试费用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等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1]100号)规定,每科收费80元。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4-23187614 联系人:王继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