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公告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委员会决定,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于10月20日、21日举行。届时,辽宁地区考生在沈阳市参加考试。现将有关辽宁地区考生报名、考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报名方式:先网上报名,再到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时间: 8月1日至8月31日。参加考试的人员可在上述期间登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www.sapprft.gov.cn网站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内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报名时间、地点如下:
现 场 确 认 报 名 点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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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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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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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108号(乘地铁1号线到太原街站下车,从A出口出站,左转走约200米到十字路口再左转,走约100米右侧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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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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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2:30至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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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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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本人须在上述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报名。
三、现场确认报名提交材料
现场确认报名人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人员在报名网站真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下载打印报名表,在现场确认报名时提交审验)。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 纸)1份。
3、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 纸)1份。
4、有免试科目的考生必须带上 2017年资格考试成绩单(可在网上下载打印)。现场报名时,当场摄取本人证件照片。经审验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相关信息,上传至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批。
四、发准考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资格考试办公室审批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15日以后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内打印准考证副证,并于10月20日当天上午08:30首场考试前,到考点自己所在考场门口,持准考证副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换领准考证后,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只参加口试的考生,务必于10月21日上午08:30前到达考点报到,学习考前须知,等待口试分组,详情请见10月20日考点张贴的口试考生考前公告。
五、考试科目
(一)公共科目:
1. 综合知识 ;
2. 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二)专业科目:
1. 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2. 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 1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 2 )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六、复习范围
报名参加 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人员,可依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制定《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下载)进行复习、备考。
七、试卷答题要求
试卷统一采用汉语言文字印制。少数民族考生参加笔试(口试),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也可用汉语言文字答卷。但是,当年笔试或口试答题时,不得将本民族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混用。
八、考试费用
辽宁省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收费60元。
九、考试成绩
2019年1月中下旬,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委员会在总局网站发布考试成绩,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届时,考生可登陆www.sapprft.gov.cn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管理系统栏内查询。
十、发放考试合格证
2019年4月下旬,凡参加辽宁省2018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请与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电话:024-23251783)联系,采取持本人身份证前来自取方式领取考试合格证。
十一、有关情况说明
1、考点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级考试。根据有关规定,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作为辽宁省广播影视行政主管部门和本考试组织单位,不举办任何与本考试有关的各种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24-23251783
联系人: 赵楠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108号
辽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7月15日